香港特區政府撤銷對貨運燃油附加費的規管
03 Jan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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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025年1月1日起,香港特區政府撤銷對貨運燃油附加費的規管。航空公司可就由香港出發的航班,決定貨運燃油附加費的水平或選擇不徵收此附加費。現時航空公司須按民航處公布的水平徵收貨運燃油附加費,可能會影響市場競爭和本港貨運業的多元化發展。有關規定將予取消。
你可瀏覽貨運燃油附加費以查閱航空公司頒布由香港出發航班的最高貨運燃油附加費水平的網站,及其提供的相關資訊。
有關撤銷對貨運燃油附加費的規管的詳情,請瀏覽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或民航處 - 貨運燃油附加費。如有其他查詢,請致函民航處 (tariffs@cad.gov.hk) 或直接聯絡個別航空公司。